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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州区检法两院联合探索轻微刑事案件集中庭审模式
2018-09-06    来源: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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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06


    为切实践行绿色检察”发展理念,贯彻落实“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节约司法资源,提升庭审效率。近日,原州区检察院联合原州区法院探索开展对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轻微刑事案件进行集中审理,并邀请原州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观摩庭审。

    此次庭审集中审理了原州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马某甲盗窃案、马某乙故意毁坏财物案、任某某故意伤害案、杨某某、贾某某故意伤害案等四起案件。

    庭审中,法庭集中核实各被告人的基本情况并向其告知诉讼权利义务。公诉人逐一宣读起诉书、讯问被告人、向法庭出示证据并发表公诉意见。庭审过程中,因被告人贾某某在回答公诉人讯问、法庭讯问及最后陈述阶段均否认其故意伤害的犯罪事实,公诉人认为不应再适用简易程序继续审理,及时建议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另行开庭审理,法院对公诉人的建议予以采纳,决定将杨某某、贾某某故意伤害案另行开庭。按照相关规定,法庭在充分保障被告人最后陈述权的基础上,对另外三案当庭宣判。

    本次观摩庭审是原州区检察院与原州区法院对轻微刑事案件集中审理模式的一次探索和实践。

    开庭采用多案同时审理,一名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的模式,对公诉人的庭前准备工作及庭审应变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诉人通过庭审很好的履行了出庭支持公诉和刑事诉讼监督职责,得到了观摩庭审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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